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岳大道以南、桃新大道以东、象湖二路以北地块(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中心地块),院区中心坐标为E115°51′23.013″,N28°35′29.662″。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规划床位数规划设计870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8900m2,主要建设一栋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综合楼21F综合楼、1栋1F液氧站、1栋1F门卫、-2F地下室及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并购置相关医疗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91682952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0791-88116290 E-mail:1728265794@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号浙江大学(江西)科技园D区40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 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