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 2005 年,设有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IIT 项目伦理审查委员会两个分会,主要审查注册类的药物、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项目及研究者发起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以赫尔辛基宣言、GCP、ICH-GCP、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尊重、不伤害、公平的基本伦理原则,高效、高质量的对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院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医学伦理委员会于 2013 年通过WHO/SIDCER(发展伦理审查委员会能力启动战略)认证,2020年通过了 CNAS/CAP 认证,是江西省首家伦理委员会通过国际、国内双认证的综合性医院,同时也是江西省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单位,江西省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会、江西省药物临床试验与研究学会主委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委员单位。
医学伦理委员会下设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审查事务的管理、文件与信息的管理、受试者抱怨管理及伦理咨询等,是医学伦理委员会履行审查职责的支持部门。每年审查临床研究项目数超700项。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从科教研管多维度推动医学伦理学科建设发展:科研方面,我们参与完成了科技部“十二五、十三五”重大专项课题任务,发表多篇核心期刊文章;教学方面,参与承担了南昌大学本科专业教育课程《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工作,我们推动江西省医学伦理学科发展,近些年多次举办医学伦理省级继教、国家级继教;管理方面,我们开发了具有独立软件著作权的伦理审查系统,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公,推进了伦理审查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办公室地址:(东湖院区)综合楼9楼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象湖院区)6号楼1楼C2诊区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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