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阅读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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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国卫科教发〔2023〕24号)已于2023年8月18日正式公布实施,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2006〕15号)即行废止。具体见:http://www.nhc.gov.cn/qjjys/s7948/202308/b6b51d792d394fbea175e4c8094dc87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