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处工作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对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院方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院方,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分管院领导:喻本桐


处长:洪道俊


下设11个部门:


医务科、质控科、医调办、病案科、行风办公室、OPO 办公室、住院服务中心、学科建设办公室、评审办、院前急救科、互联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