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干部请假报备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9 阅读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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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干部请假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干部组织纪律,强化对 全院干部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江 西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 工作的通知》《南昌大学处级干部请假报备制度》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请假报备制度。

一、请假范围

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进修学习、医治疾病、探亲旅游  以及婚、丧、产假等各类因公、因私外出,需离开南昌市的活动,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适用人员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护士长及以上干部。

三、请假审批

(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严格按照《南昌大学处级干 部请假报备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同时,需履行以下院内审批备 案流程:请假 7 天(含双休日、下同) 以内的,报医院主要领导 审批后, 由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请假超过 7 天的,医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由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医院内设机构正职(含主持工作)请假,经分管院领 导审批同意,报医院主要领导批准后, 由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内设机构正职离院期间,授权副职负责科内全面工作,无副职的须明确指定专人临时负责。 内设机构副职请假,经部门正职同意 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由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原则上内设机构正、副职不得同时离院外出。

(三)科护士长请假,经护理部、所在科室主任审批同意, 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由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护士长请假,经科护士长同意后,报护理部、科主任批准,由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四) 出现下列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

1.上级部门组织重要检查或医院开展重要活动期间;

2.科室在 3 个月内连续出现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

3.医疗纠纷双方协商期间、医疗事故鉴定或法院审理出庭期间。

四、请假手续办理

(一)全院干部应按照本制度提前做好外出请假的网上请假 审批手续。一般需提前 3 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需即 行即办,紧急情况可以通过电话请假(事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办网上 请假审批手续)。各部门正职请假应提前以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向分管领导、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及时完成审批程序。

(二)网上请假审批手续:登录医院 OA 系统后,点击 OA  统主菜单上的“流程 ”栏目,进入“干部请假审批流程 ”项目, 进入填写界面,填写《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干部请假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三) 因故需延长外出时间或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在规定外 出时间结束前按审批权限重新审批。假满返院后, 2 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方式向备案部门报告销假。

五、请假报备管理

(一)因公(私) 出国(境)请假外出者,除履行正常出国境报批手续之外,需单独履行干部请假报备程序。

(二)党委组织部每季度汇总干部请假情况, 向医院党委报告。 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出勤情况按照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三)对未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逾 期不续假者,按照干部管理制度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造成 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记入干部管理台账。

六、其它

(一)干部离院期间,应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

(二)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下发 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南昌大学一附院干部请假报备制度》从即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