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医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2.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为完成医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干部的竞聘、考察、选拔、配备和管理工作。
5.抓好全院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提出教育培训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6.按照医院党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对口支援工作。
7.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抓好党风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
8.完成医院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组织部现有科室两个,干部科和组织科。
现有工作人员7人,部长1人,副部长3人(1为人事处处长兼任),科员3人。
办公地点:东湖院区门诊大楼10楼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