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我院在两院区同步召开《江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了江西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专家秦司若现场解读政策,全院院周会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医务人员代表共计300人参会。
培训会上,省医保局专家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通过案例分析,从政策制定背景、政策具体内容、政策实施要求等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政策内涵,并结合医保DRG/DIP支付改革背景,指出“专业技术资格证是行医资格证,医保支付资格证就是廉洁从业资格证”。
会议指出,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将基金监管触角延伸至医务人员,对违规诊疗行为实行“驾照式”记分,“每份病历都是‘行驶记录仪’,每张处方都是‘电子眼抓拍’”。
会议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对照临床指南、医保目录和患者需求规范诊疗,重点防范分解住院、超量用药等高扣分风险行为,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我院将建立“周预警、月通报、年考评”机制,对科室医保违规行为实施动态监测。
本次培训是我院落实医保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院医保管理正式进入“全员责任制”新阶段,有利于为构建清廉医院、“医-保-患”三方共赢格局夯实基础。
编辑:彭依凌
审核:罗欣
终审: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