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医院党委和行政对职工的关心落到实处,切实为职工排优解难,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院工会积极响应江西省教育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继续为全院5078位在岗职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并同时为3715位女职工办理幸福互助保险。
2019年团体意外险申请理赔7人,赔付金额7500元;女职工幸福险申请理赔和慰问2人,获赔金额11000元。
保险内容介绍:
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险:保险对象为年满18—60周岁的在岗职工,保险期为一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按照意外伤残程度赔付,最高赔付15000元。
2、女职工幸福互助险:保险对象为年满18—60周岁的在岗女职工,保险期为一年,保险范围为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原发性女性癌症,如果被诊断患有以上一种或多种疾病,可获得保险金额1万元的赔付。如果诊断为良性肿瘤并行部分或全部乳房、子宫切除的参保对象予以一定的慰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