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送温暖”工作,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院工会根据江西省教育工会相关通知,继续为全院6766位在岗职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并同时为1944位女职工办理幸福互助保险。
2021年团体意外险申请理赔13人,赔付金额22350元;女职工幸福险申请理赔1人,获赔金额10000元。
保险内容介绍:
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险:保险对象为年满18—60周岁的在职在岗职工,保险期为一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按照意外伤残程度赔付,最高赔付15000元。
2、女职工幸福互助险:保险对象为年满18—60周岁的在职在岗女职工,保险期为一年,保险范围为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TNM 分期必须为 T1N0M0 期及以上)中任何一种或多种妇科癌症,可获得保险金额10000元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