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医院规章制度及本处室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接受医院纪检部门的监督。
二、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登记造册。
三、在处长的领导下对全院计算机等设备进行调配。
四、负责联络协调设备维修。
五、需要送外维修的设备一律经过处长同意方可送出。
六、所有贵重物资(500元以上)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院领导或处长同意;常用物资的借出或使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借出者必须负责归还,如不按上述要求导致物资丢失,相关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七、物资和发票到齐后,及时办理物资设备的出入库手续。
八、根据医院安排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及时上报需报废的设备清单。
九、负责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单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