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24年年终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结合医院财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终报销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5日之前,全天报销;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上午报销;
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2月14日期间,暂停报销,2025年2月15日起恢复报销。
(二)当年预算当年有效,年底清零。当年未处理完毕的线上单据统一结转至下年,占用下年度预算额度。请提前备齐报销材料,合理安排时间,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销(发起OA流程→领导审批→打印并提交报销材料→财务处报销)。
(三)财政支付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中央资金下达的次年、省级资金下达的当年须使用完毕。若逾期未支付,剩余资金财政将予以收回。
二、往来款项清理
(一)个人借款明细将发送至借款人OA邮箱,请查收核对,于2024年12月15日前办理冲销手续。借款原则上不结转下年度,无故不按时冲账的,将按照医院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从借款人工资或绩效中扣还借款。
(二)各物资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结清各类借款、预付款、已到期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各类账款。
(三)已申请“先开票后转账”的,请发票申请人督促付款方,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款项汇至医院银行账户,逾期将从申请人工资或绩效中扣还相应款项。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暂停办理“先开票后转账”业务。
(四)各项收入(课题、租金、停车等)归口管理部门及时认领银行回单,并于2024年12月15日前办理款项入账手续,准确反映2024年收入情况。
三、资产清查核实
(一)资产明细发送至科室负责人OA邮箱,请积极配合资产清查,认真清点、核对科室各项资产信息。
(二)各物资管理部门及时完成本部门管理资产的盘点及入库、出库登记工作,于2025年1月5日前将部门管理资产的盘点数据报送至财务,准确反映2024年资产状况。
四、服务电话
报销业务 88692727 银行结算 88692312
工资核算 88692728 采购核算 88693119
综合业务 88693115
衷心感谢全院各科室、职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编 辑:戴思玉
审 核:徐 璐
终 审:李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