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象湖新城分院(一期)建设项目规模调整”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象湖新城分院(一期)建设项目规模调整;
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象湖新城,具体位置在南昌县东新乡东岳四路以南,桃新大道以东,东岳大道以北,银城路以西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1′26.823″,,北纬28°35′40.601″。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规划床位数3200床,包含象湖新城分院(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床位数1500床。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0亩,主要建设包括5栋住院大楼、1栋门急诊医技大楼、1栋液氧站、1栋高压氧、1栋锅炉房、1栋后勤大楼、1栋感染楼、1栋食堂、-2F地下室及室外基础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75567873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0791-88116290E-mail:1728265794@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号浙江大学(江西)科技园D区40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下载地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