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转化医学研究院外来访客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5 阅读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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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外来访客的管理,规范外来访客接待程序,落实本部门疫情防控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来访本部门的所有院外人员。

三、预约流程

 疫情防控期间,本部门实行预约来访。来访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转化院受访员工提出来访请求,确定来访时间及事由,提供行程码、健康码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受访员工应将来访人员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行程码、健康码等信息向主管领导报备。未进行预约不得来访本部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来访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且按相关规定持核酸阴性证明来访。凡体温异常、“两码”异常、未持有效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不正确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本部门。暂不接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病例报告所属县(市、区)和省内聚集性疫情所属县(市、区)旅居史人员来访。

经预约成功的访客,到访时需填写《江西省转化医学研究院来访登记表》,做好手消毒,除指定会议室外,不得在其他办公区域走动。

访问结束后,访客应携带好个人物品,由受访员工送至科技大楼门口,不得在本部门逗留。访客带来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样品等,需经消毒后方可留在本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