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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财务处开展新《会计法》“知与行”案例讨论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5-01-14 阅读量: 作者:戴思玉 来源:财务处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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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我院财务处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以“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会。会议以新《会计法》学习为抓手,通过“知与行”案例分享的形式,以案释法,旨在进一步引导财务处工作人员依法规范开展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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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加强了法律之间处罚标准相衔接,有助于提高法律体系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形成统一高效的执法环境。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共同构建起了防范遏制会计违法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法律体系。


案例学习后,财务处处室人员提出,加大会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将对相关法律对财务造假和审计造假、信息披露造假罚款金额相差较大的问题起到一定震慑作用。未来财务处将积极组织处室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为防范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徐秋燕

审核:张凡

终审:胡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