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基建维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11-17 阅读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端查看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基建维修工程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为加强医院基建维修工程中变更签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明确变更签证的具体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范围及内容


工程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不包括设计变更的内容)。


二、变更签证控制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变更、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严禁在未知预算的情况下办理隐蔽项目的签证,造成工程量不清、结算困难、后补手续等问题。

基建处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工程项目经办人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并附变更签证原因、签证草图,并对该单变更签证的真实性负责;严格管控签证预算金额,确保所有签证总额不超出合同价的10%。

2、公平原则:在与施工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变更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使用科室变更申请、施工单位申请、变更签证预算、影像资料、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参与现场签证工作人员的影像资料、施工现场情况的影像资料要“双留存”。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对工程签证进行实时现场监管。

4、及时性原则: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发生签证变更后14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基建处。无特殊原因,基建处在接到报告14天内完成审批流程。



三、变更签证的程序


所有签证先由监理单位审核,单项小于1000元(含1000元)的变更签证,由经办人及院区负责人签字后实施;1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需完成基建处变更签证审批流程后实施(需基建处院区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审核);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需完成基建处变更签证审批流程后实施(需基建处院区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100000元以上的由基建处召开处务会讨论通过后提请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5万以上签证需走审计办报备流程,审计办不定期抽查变更签证单的合理性、及时性、完备性。


四、变更签证具体要求


原则上不得以金额的形式签署签证的费用,需要事先约定费用的签证,由基建处提前一天通知审计、财务到现场监督,确定签证费用。

变更签证单应写清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工程量以及在需要的情况下绘制草图,具体填写要求:

1、在内容描述上要有所发生的工作时间、部位、工作依据、工程量或人工工日数量;

2、签证中的工程量计量过程应详尽;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以便进行核算;

3、机械台班的签证只签台班,由基建处、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

4、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结算等的要求。


五、变更签证接受审计办监督,签证资料由专人归档并上传纪检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


六、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签证工作联系单

1632818231(1)

 

附件2:基建维修工程变更签证流程图


基建维修项目变更签证流程图-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