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行政总值班是及时处理突发、重大事件,保障医院平安稳定运行的一项必要工作,也是群众电话咨询的主要渠道。为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明确值班职责、规范值班行为,帮助值班人员更好地完成总值班工作,现对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修订如下。
一、管理部门
党政办公室是医院行政总值班的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行政总值班的人员安排、督促检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值班人员
(一)行政总值班人员原则上由院领导、各职能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总支书记、总护士长构成。如遇人员紧缺或其他突发情况,则可适当调整值班人员范围。其中,院领导值二线班,其余人员值一线班。
(二)党政办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对行政总值班参与人员名单进行更新。首次加入人员在完成培训、跟班后再正式参与行政总值班排班。
(三)东湖、象湖两院区分别安排人员值班。党政办不定期组织各党群行政职能部门对两院区总值班参与人员名单进行统一调整。在收到调整通知后,各部门应综合考量工作院区、身体状况、个人意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分配两院区值班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党政办。报送后,各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原则上不予变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总值班地点,须在当月15日前请示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党政办负责人审批,从下月起执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安排行政总值班:
1. 女性年龄满53周岁、男性年龄满55周岁;
2. 女性怀孕满7个月后至哺乳假期结束;
3. 因借调、下乡、外出进修等特殊情况而长期不在医院;
4. 经医院批准参与其他工作排班;
5. 其他经医院批准的特殊情况。
三、值班安排
行政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分为白班和晚班。原则上,女性员工值白班,时间为8:00至19:00;男性员工值晚班,时间为19:00至次日8:00。东湖院区、象湖院区分别进行排班。
四、值班职责
(一)认真接听电话:倾听来电诉求,解答来电疑问,处理来电事宜。
(二)及时处理事件:负责处理来电事宜及其他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协调院内相关工作,承接未办结事项。
如遇医院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如重大伤亡事故、伤害事件、医疗纠纷、刑事犯罪、火警、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水电气供应严重故障等)及上级部门布置的紧急任务,值班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调集有关人员,按医院紧急预案处理,并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值班院领导,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填写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应,需认真填写、妥善管理,按要求登记编号,做好记录。
(四)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实际交班时间(具体到分)和特殊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记录特殊事项主要情况、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需要接班人员续办事宜。做到一事一记、要素齐全。
(五)顺利交接工作:值班人员向接班人员强调续办事宜,接班人员要逐项办理续办事项,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查看值班电话、充电器、通讯录等物品是否完好、齐全。值班人员交班前确保电话电量充足。值班、接班人员因故不能按时交接班,需及时联系沟通,避免出现无人值守现象。
(六)进行巡视督察:晚班、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须深入临床一线,对急诊、住院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巡查。巡查期间须随身携带移动电话。
五、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原则上在总值班室当班,如因处室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在办公室当班。在非工作时间内,除医院协调处理事务等特殊情况外,不应随意离开总值班室或转移值班电话。
(二)对于来电咨询、投诉,值班人员要做到及时接听、言语文明、耐心解答、及时规范处理。
(三)值班时所处理、协调的事件涉及秘密的,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行政总值班原则上按既定的排班顺序值班,值班人员因故需要换班的,由本人自行联系当月其他值班人员进行换班,并提前在医院OA上进行申请,提交行政总值班自行调换申请流程,如实填写值班时间、人员、调换事由等相关信息。调换班后应及时通知、提醒相关交接班人员,避免误班。
(五)因怀孕满7个月、借调、下乡、外出进修等事宜无法进行值班者,需由本人提前在OA网上进行申请。原则上申请人应在当月15日前完成行政总值班暂停排班申请流程,如实填写暂停排班起止时间、事由等相关信息。党政办审批通过后将从下个月起暂停申请人的行政总值班排班。
(六)值班人员不应要求非值班人员代班。
(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不应离岗。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遇特殊紧急情况无法按时接班的,应及时与值班人员沟通,做到无缝交接。
(八)做好总值班室管理,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总值班记录本、通讯录、应急预案、死亡证明资料、手机充电线等物资齐全、完好。如出现电话接听障碍,充电器损坏、缺失等情况要及时与党政办联系。值班人员离开总值班室时,要关闭空调、灯、电脑等电器,做到节约用电。
六、激励制度
(一)值班补贴。给予非节假日晚班值班人员值班补贴。节假日白、晚班值班补贴参照相关标准发放。
(二)值班补休。节假日、双休日白、晚班值班人员补休半天,补休时间在值班当日后7个工作日内有效,由值班人员所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假日医院如发放补贴则不安排补休。
七、惩处制度
鉴于行政总值班的重要性及特殊性,如发生以下违反值班纪律的情形,将根据违反次数及产生不良影响严重程度给予值班人员相应处罚。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由党政办提出惩处意见,报医院研究通过后实施。
(一)脱岗: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擅自找非接班人员代班;
(二)不接听电话;
(三)值班记录不规范;
(四)调换班不规范;
(五)处置事务态度差、不及时、不规范;
(六)遭到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
八、附则
本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医院相关行政总值班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