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办方委派第三方人员稽查或QA部门进行全面质量评估。
2. 通知项目CRC向机构质控员预约结题质控。
3. 机构质控通过后,在CTMS申请关中心,按系统流程逐一办理并完成审核。(PI分中心小结审核签字、经费清算、试验药品或器械回收/销毁等)
4. CTMS流程到机构秘书时,通知机构和伦理关中心事项,递交关中心函、稽查/QA报告(纸质)、机构质控报告和分中心小结表交至机构秘书。
5. 机构办公室主任结题审查、分中心小结盖章。
6. 机构秘书通知办结。
7. 申办方/研究者整理材料,联系档案室熊欢老师归档,通知机构信息管理员高老师关闭临床试验项目记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