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江西省实施细则》要求,控制与降低能源消耗,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满足医院运行需要;为员工提供膳食服务,保障饮食卫生安全。现将总务相关内容发布,供各科室组织培训。
【评审条款】
3.6.166.1水、电、气、电梯等后勤保障满足医院运行需要。控制与降低能源消耗。
3.6.166.2有完善的物流供应系统,物资供应满足医院需要。
3.6.167.1有专职部门或专人负责医院膳食服务,并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
3.6.167.2能为员工提供良好膳食服务,特别是满足夜班或拖班员工的膳食需求。
一、物资供应
(一)总务物资的定义
总务物资包括办公文具、办公用纸、生活电器、打印机耗材、办公家具、印刷用品、清卫用品、一次性塑料袋等。
(二)总务物资申领及配送
总务物资分为临床常用物资、临时普通物资、特需物资三类分别进行申领。
1、临床常用物资
适用于临床科室(病区)申领常用物资,具体流程如下:
临床绩效科室每月在“医院内网综合运营管理系统”上填写“科室需求计划”,申报下月领用计划,由总务仓库班长审批。
2、临时普通物资
适用于职能处室与临床科室申领临时性小金额普通物资,具体流程如下:
(1)在医院OA网上填写总务处物资领用申请流程。
(2)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提交总务处经办人审核。
(3)再经总务处负责人、后勤保障部部长审批。
3、特需物资
适用于职能处室与临床科室申领特需物资,具体流程如下:
(1)科(处)室民主评议小组通过采购决议,做好详细需求,并形成纸质报告。
(2)经科(处)室分管院长审批。
(3)经总务处负责人、后勤保障部部长审批。
(4)经总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批。
总务处所有物资实行送货员直接配送至使用部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字确认,返回出库单。
(三)总务物资的使用与保管
使用部门需增强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自行负责总务物资的使用与保管;对物资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避免积压浪费,高效利用资源;不得故意破坏办公用品。
(四)总务物资的维修与报废
1、日常维修:办公家具、家用电器、窗帘等维修,由使用科室在医院报修渠道(电话东湖6600/象湖9600)上提出申请,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日常维修。
2、物资报废:物资报废流程需严格参照《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资产管理办法》。
(五)布草交接
两院区清洁布草运送至科室,科室需核对确认;送洗布草科室应将感染性织物与普通脏污织物分开装载,感染性织物须密闭交接。
二、食堂餐饮
两院区食堂均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线上点餐(点餐二维码全面覆盖病房),由食堂配送到病房,院内所有超市提供24小时服务。
东湖食堂订餐电话:88692757
象湖食堂订餐电话:86427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