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知识应知应会(一)

发布时间:2022-08-17 阅读量: 作者:刘婧 来源:药学部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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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知识应知应会(一)

   编者按: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江西省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现将药学相关内容发布,供各科室组织培训。

【评审条款】

    1.2.6.1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一、国家基本药物
(一)定义
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其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目前正在执行的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以省为单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
2.国家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和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30%,江西省卫健委对省直三级综合性医院的要求是不低于33%。
3.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要广泛开展全民合理用药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
4.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要对基本药物进行标识,提示医生优先合理使用。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中的国家基本药物,应进行清晰标记。
5.公立医疗机构要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及处方比例应逐年提高。应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科室、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薪酬挂钩。

二、麻精药品  
(一)定义
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之后会产生依赖性,能够上瘾的药物,连续使用、滥用和不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容易产生身体的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常用的麻醉药品有很多,临床上常用吗啡、杜冷丁、芬太尼、可待因等。而精神药品主要指对中枢神经系统能够产生兴奋和抑制作用的药品,根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的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的精神药品。
(二)基本要求
1.执业医师须经过全院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在省卫健委备案,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使用专用处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
2.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包括药库、药房、病区及手术室等)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三级管理、全程批号管理,有基数每天清点结算制度和剩余药液的管理等。
4.各病区、手术室、药学部等重点岗位部门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均应放置在设有监控、安保设施的保险柜内,双人双锁保管,以防失窃,监控应至少能保存180天。
5.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必须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结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退库手续。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将结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规定销毁。
6.麻精药品的处方保存: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医疗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7.有特殊管理药品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及上报要求,相关人员知晓并执行。